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办法

作者: 时间:2018-03-08 点击数:

一、总 则

第一条:为充分发挥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以下简称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的重要作用,特制定《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园计算机网络管理暂行办法》

(以下简称《办法》)。

第二条: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是为全校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建立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其目的是利用先进实用的计算机技术和网络通信技术,实现校园内计算机连网、信息资源共享,并通过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与国际学术计算机网互连。

第三条: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要在一定范围和程 度上实行有偿使用制度。

第四条: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的建设和发展,遵循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网(CERNET)建设和发展的总原则。

二、组织机构

第五条:学院校园网的规划、建设以及网络应用系统建设在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的领导下进 行。

第六条:学院设校园网信息工作管理委员会,具体指导、规划和组织学院的网络信息建设,协调各部门之间的工作, 提供并审查入网信息资源。

第七条:学院设校园网网络中心,具体负责学院校园网 的规划、建设、运行、维护和开发工作。

三、运行管理

第八条:校园网主干光缆、主服务器、网络交换机、路由器等设备由网络中心负责管理。

第九条:各部门联入校园网的计算机子网和单机,由本部门使用、管理、维护。网络中心确定上网技术规范和提供 上网指导。

四、用户管理

第十条: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中国教育和科研计算机 网(CERNET)的规定,签署《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用户责任书》,自觉遵守《石家庄职业技术学院校园网安全管理条例》。

第十一条:入网单位和用户应按规定填写有关入网表 格,报网络中心审批,经允许才可上网。

第十二条:校园网用户必须遵守与校园网有关的法律、 法规和使用原则。

第十三条:使用网络的单位和个人应按规定交纳有关费

用。

五、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网络中心提出校园网管理、运行、维修、扩充升级所需费用计划,报主管校长,由学校安排每年经费预算。

第十五条:网络中心负责记录全校及各用户网络通信和 信息费用。

第十六条:校园网与国内国际网络连接按规定应向邮电部门和CERNET交纳的通信和信息费用,由网络中心集中统一办理。

第十七条:校内用于教学、科研和管理的单位用户,其应分担的通信和信息费用,由财务处负责转帐;个人用户的通信和信息费用,直接交财务处。

第十八条:为维持正常运转,各单位和个人所交的通信和信息费用,由财务处设专户管理,统一核算收支,用于网络中心向上交纳的有关费用和管理及维修所需费用。

六、网络应用

第十九条:校园网的建设主要是服务于学院的教学、科 研和管理工作。各单位应积极利用校园网开展工作。

第二十条:网络中心要积极支持各单位的网络应用,从 技术上协助各单位作好网络信息工作。

第二十一条:各部门建立覆盖全院的网络应用系统,应将项目方案和相关技术材料报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提交校 园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第二十二条:在网上建立公共的服务器等设备,承建单位或个人应将相关材料报网络中心,由网络中心提交校园网信息化建设领导小组审核认定。

第二十三条:严禁在网络上从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 政策的活动。

七、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解释权在现代教育技术中心。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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